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中心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中心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员活动室电子屏更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中心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员活动室电子屏更新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99160元;
四、最高限价:99160元;
五、项目交付安装调试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工作;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4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84590569@qq.com,并与代理联系人电话确认后,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供应商按规定缴纳。未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4月28日14时3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中心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 日历天。
九、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十、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中心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53350518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18号
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13814653319
邮 箱:384590569@qq.com
